在水質檢測中重量分析法常用於殘渣的測定以及水處理相關的濾層中含泥量檢測。
水中殘渣可分為總殘渣、總可濾殘渣和總不可濾殘渣三種。它們是表征水中溶解性物質、不溶性物質含量的指標。三者的關係可用下式表示:
總殘渣=總可濾殘渣+總不可濾殘渣
由於所用濾器的特征及孔徑的大小,均能影響總不可濾殘渣和總可濾殘渣的測定結果因此,所謂可濾和不可濾具有相對意義。通常測定結果均應注明過濾方法和采用濾器的孔徑。水中殘渣含有遊離水、吸著水、結晶水、有機物和加熱條件下易發生變化的物質。因此,烘幹溫度和時間對殘渣測定結果影響較大。實驗中常用103~105℃,有時也采用(180±2)℃烘幹測定。103105℃烘幹的殘渣仍保留著結晶水和部分吸著水,重碳酸鹽轉為碳酸鹽,有機物揮發較少,烘幹速度較慢。180℃烘幹的殘渣,可能保留某些結晶水,有機物揮發量較大,部分鹽類可能分解。
總殘渣又稱總固體,是指水或廢水在一定溫度下蒸發、烘幹後殘留在器皿中的物質。將蒸發皿在103~105℃烘箱中烘30min,冷卻後稱量,直至恒重。取適量振蕩均勻的水樣於稱至恒重的蒸發皿中,在蒸汽浴或水浴上蒸幹,移人103-105℃烘箱內烘至恒重,增加量即為總殘渣。
水中總可濾殘渣也稱為溶解性總固體,是指通過過濾器的水樣經蒸幹後在一定溫度下烘幹至恒重的固體。一般測定103-105℃烘幹的總可濾殘渣。但有時要求測定(180±2)℃烘幹的總可濾殘渣。在此溫度下烘幹,可將吸著水全部去除,所得結果與化學分析所得的總礦物質含量接近。
將蒸發皿在103~105℃或(180±2)℃烘箱中烘30min,冷卻稱量,直至恒重。用孔徑0.45um濾膜,或中速定量濾紙過濾水樣之後,取適量於稱至恒重的蒸發皿中,在蒸汽浴或水浴上蒸幹,移入103~105℃或(180±2)℃烘箱內烘至恒重,增加量即為總可濾殘渣。
水中總不可濾殘渣又稱懸浮物(SS),是指過濾後剩留在過濾器上,並於103~105℃下烘幹至恒重的固體物質。懸浮物包括不溶於水的泥砂、各種汙染物、微生物及難溶無機物等。
測定方法有石棉坩堝法、濾紙或濾膜法等,都是基於過濾恒重的原理,主要區別是濾材的不同。石棉坩堝法要把石棉纖維均勻地鋪在古氏坩堝上用作濾材,由於石棉危害較大,近年已較少采用;濾紙和濾膜法較簡便,對操作要求較高,操作不嚴謹易造成誤差。
測定方法:選擇適當已恒重的濾材,過濾一定量的水樣,將載有懸浮物的濾材移入烘箱中在103-105℃烘幹至恒重,增加的質量即為懸浮物。
懸浮物對水體的影響很大。地麵水中存在懸浮物,使水體變渾濁,透明度降低;工業廢水和生活汙水含有大量懸浮物,汙染環境。懸浮物是衡量水質好壞的重要指標,它是決定工業廢水和生活汙水能否排入公共水體或必須經過處理的重要條件之一。
水處理濾池衝洗完畢後,降低水位至露出床麵,然後在砂層麵下10cm處采樣。每個濾池采樣點應至少兩點,如果濾池麵積超過40m2,每增加30m2麵積,可增加一個采樣點,各采樣點應均勻分布,將各采樣點所得的樣品混勻,再進行分析。
將汙砂置於103-105℃烘箱內烘幹至恒重,冷卻後用表麵皿稱量5~10g樣品,然後置於瓷蒸發皿內,加10%工業鹽酸約50mL浸泡,待汙砂鬆散後,再用自來水漂洗至肉眼不宜覺察汙漬為止,最後用蒸餾水衝洗一次,烘幹後恒重得出數值。